富翁夢破滅!他中「雲端發票100萬」獎卻不能領 國稅局曝原因

日前北區國稅局透露,一名民眾在未辦理稅籍登記的情況下經營家庭用品零售,部分商品透過超商寄送。今年3-4月期間他取得300多筆「寄件手續費」發票,其中1張中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獎。不過由於特定的稅務規定,這張中獎發票無法兌獎。

 

 

依據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」第7條規定,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,應開立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的三聯式統一發票。此外,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第11條第1項第9款明確規定,買受人為營業人者,不適用該辦法的給獎規定。

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,無論營業人有無申請稅籍登記,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統一發票未載有統一編號,中獎發票都無法兌領獎金。也就是說,未依法申請稅籍登記且擅自營業的人士,即便取得未載明統一編號的中獎發票,也不能進行兌獎。

 

▼國稅局官員表示,為了確保一般消費者的中獎權益,每次統一發票開獎結束後,國稅局都會進行嚴格的勾稽審核。以本次事件為例,A君經營家庭用品零售,部分商品透過超商寄送,A君支付手續費取得超商開立未載有統一編號的雲端發票,今年3-4月統一發票開獎後,該局發現A君對中雲端發票專屬100萬獎,但發票品名為「寄件手續費」,再查A君該期共取得300餘筆「寄件手續費」的雲端發票,均是寄送貨物所得。

 

國稅局官員指出,A君雖然聲稱只是出售一些二手用品,但實際上其每月銷售額已達到需要辦理稅籍登記的規模。因此,根據上述的給獎規定,該名民眾所持有的中獎發票無法兌換獎金,同時,國稅局亦輔導其正式辦理稅籍登記。

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