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動自行車有法可管! 修正草案需「掛牌上路」:不符規定最高罰3600

現在路上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,與之相關的交通事故頻發,但因為沒有掛牌,警方不太能管理約束。交通部去年9月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草案,規範電動自行車須掛牌,違者可罰新台幣1,200元至3,600元。新法實施後,所有的電動自行車2年內都要掛牌才能上路~

 

▼根據交通部之前的統計,目前審驗合格並領有標章的電動自行車約有50萬輛,而且數量還在持續增加中。交通部預告修正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部分條文草案,將電動自行車比照一般機車,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,須掛車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才能上路。

 

▼根據交通部預告的草案,電動自行車牌不僅新車適用,新規定實施後已經上路的電動自行車也要向監理機關辦理登記、領牌。因為電動自行車考照爭議仍大,暫不修法納入;牌照稅部分,財政部傾向暫不課徵,但領牌時仍要付規費。

 

電動自行車掛牌也有很多要求,如果要買電動自行車的話,記得關注一下相關標準,一定要注意領有合格證並掛牌證才能買,否則騎車上路時可能遭扣車、罰款等處置,導致自身權益受損,那就糟糕了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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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