柵欄還沒放…10騎士「閃燈未停」集體闖平交道 警「罰單開好開滿」:總額67萬5!

當平交道開始閃燈了,但是柵欄卻還沒開始放下,這時是不能闖過去的!在臉書「翻轉大桃園交通違規」9月12日時PO出了一段網友提供的影片,影片中顯示在8月25日的下午4點多時,在桃園內壢遠東路上往元智大學的平交道口,平交道已經開始出現閃燈了,但是柵欄卻還是沒放下,有多輛機車未停下,因此經過民眾檢舉,警方開出了10張的罰單,一共累計是67萬5000元!

 

 

▼鐵路警察局桃園分駐所9月13日時表示,該段影片為一位檢舉人所拍攝提供,因此對在影片中清晰可辨識車牌號碼的10輛機車,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的第54條規定,「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,或警鈴已響、閃光號誌已顯示,或遮斷器開始放下,仍強行闖越」,開出了單張6萬7500元的罰單,10輛機車共計是67萬5000元。

 

 

(圖片來源:翻轉大桃園交通違規|FB)

 

 

(圖片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)

 

▼鐵路警察局僅只能根據影片中較清晰的車牌開出罰單,但是其他車牌拍攝較為模糊無法辨識的,則無法開單告發。影片PO出後,引起正反網友的意見。

(影片來源:翻轉大桃園交通違規|FB)

 

有網友疑惑表示,以為「柵欄放下來後才算」,但是被其他網友貼出法條釋疑,表示原來只要「警鈴已響、閃光號誌已顯示」,就不能擅闖平交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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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翻轉大桃園交通違規|F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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